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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郸城县19个乡镇、3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郸城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