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2-09 16:51: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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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障卡;

(二)具有劳动争议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刑满释放证明,可通过信息共享数据获取的,无需提供;

(三)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停保原因以及社会保障卡中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应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同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四、办理方式 

本业务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时间

工作日9点--12点,13点--17点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机构:郸城县人社局失业职工管理所    

地点:郸城县行政服务大厅   

九、咨询查询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394-3177656查询      

十、监督投诉渠道

可通过电话0394-3177656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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