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郸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郸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行政
职权目录的通知
郸编〔2015〕70号
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
现将修改后的《郸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要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局按程序报批。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请你局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郸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行政职权目录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郸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行政
职权目录
(共1项)
一、行政许可(0项)
二、行政处罚(0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0项)
六、行政检查(0项)
七、行政确认(0项)
八、其他职权(0项)
1、地方史志资料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