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8月20日拟对郸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7日。
电话:0394-3183979
传真: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交通路与实际大道交叉口东100米郸城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郸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报告表) |
郸城县人民路北段西侧,金丹大道南侧,郸城县人民医院院内 |
郸城县人民医院 |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城县人民路北段西侧,金丹大道南侧,郸城县人民医院院内,为扩建项目,批准文号为郸发改社会【2017】68号,总投资523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南办公楼,在其原址上新建一座集门诊、办公和病房为一体的综合楼,占地面积为1910.2m2、建筑面积17191.57m2,综合楼为地上8层、地下1层;本次新增床位203张,建成后全院床位1303张,本项目不再新增医护人员,由现有医护人员中进行调配,年工作日3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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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病房、手术室被品均不在院内清洗,拟委托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本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新增废水排放量52.72m3/d,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效率均能满足要求。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为“A/O+二氧化氯消毒”,规模600m3/d,经院区污水站处理后COD48.2~52mg/L、NH3-N1.55~2.65mg/L、SS49.8~50.4mg/L、粪大肠菌群90MPN/L,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限值(COD60mg/L、NH3-N15mg/L、SS70mg/L、粪大肠菌群500MPN/L)要求。医院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郸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洺河。 2)固废:本次工程固废主要为危险性废物、一般性固体废物。 <p Indent"> 危险性废物主要指医疗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指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类别与现有工程医疗废物类别相同,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37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9.77t/a。本次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纳入医院现有固废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废物先在一楼的危废间包装后暂存后定期运往医院西南角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30m2),由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运走进行安全处理;病房楼产生的生活垃圾置入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工清运至一层保洁间,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最终卫生填埋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大楼给水泵、制冷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值在80~90dB(A)之间。由于这些设备均设置于地下1层,经建筑物隔声可衰减30dB(A),对外环境贡献量较小,西、南、北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人民路为城市主干道,项目东侧场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