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宏宇百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1年08月13日-2021年08月17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宏宇百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郸城县宁平镇西S329省道路北 |
郸城县宏宇百安商砼有限公司 |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并增加至17334.2m2,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改建2条24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现有1条120生产线搅拌主机拆除。并新建原料库生产车间4000m2。主要设备:搅拌主机、配料机、皮带输送机、搅拌主站、水路系统、气路系统、水泥仓、粉煤灰仓等。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工艺流程:原料(石子、沙子、外加剂、水)、原料库、料仓、搅拌机、混凝土运输罐车。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起尘、投料、下料粉尘,运输起尘以及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卸料起尘、投料、下料粉尘,石料进料卸车出入时运输车辆全部进入库内,卸料、装车时采用自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相关标准。 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项目每个搅拌机设有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99.9%,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通过搅拌楼内部排放(排放口为DA002、DA003),粉尘排放量约为0.0024t/a;风机风量为2000m3/h,则排气筒处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为0.5mg/m3。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原料库车间废气处理设备、搅拌机废气处理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检修设备,袋式除尘器处理设备恢复正常处理效率时方可生产运营。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排风量为10000m3/h(每天运行4小时),则油烟产生浓度为0.16mg/m3,建设单位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90%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经计算,处理后餐厅油烟年排放量为0.00038t/a(0.00016kg/h),排放浓度为0.016mg/m3,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604-2018)(1.5mg/m3),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改建后项目废水主要为罐车清洗废水、洗车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洗车喷淋废水:改扩建后洗车喷淋用水量约为10m3/d(3000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改扩建后全厂运输车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8m3/d(2400m3/a),废水进入厂区洗车水沉淀池(防渗)。洗车废水沉淀池容积为20m3,洗车废水经沉淀,循环利用于洗车喷淋,不外排。改扩建后洗车沉淀池容积能够满足改建项目依托需要。罐车清洗废水:改扩建后项目罐车用水量为4m3/d(1200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罐车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2m3/d(960m3/a),废水进入厂区罐车沉淀池(防渗)。洗车废水沉淀池容积为5m3,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循环利用于罐车清洗,不外排。搅拌主机清洗废水:改扩建后工程搅拌主机清洗用水约为2m3/d(600m3/a),废水产生系数取0.8,则项目搅拌主机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6m3/d(480m3/a),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泵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厂界西、北场界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场界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为沉淀物、除尘灰、生活垃圾,沉淀物。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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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郸城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
周口市郸城县城区,惠民路北侧、工业大道西侧 |
郸城县第二人民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16640m2(24.96亩),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1388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1980m2、地下建筑面积1905 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设施。项目完成后设置床位78张。主要设备: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四维彩超、电子胃镜、13C呼气分析仪、核磁共振、DR、心电图机等60余种。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食堂,运营期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项目污水站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工艺”,主要恶臭来源为格栅和污泥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地埋式,项目在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地面进行绿化,定期喷洒生物制剂用以抑制恶臭,恶臭气体由污水站排气阀引出后,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厂界小时浓度贡献值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诊疗室、化验室、手术室等排水以及医院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 消毒工艺” 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制冷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大黄庄、中心医院、郸城县老年护理院昼夜间噪声叠加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为医疗废物、医药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项目拟在各建筑物楼层及院区内设置内衬塑料袋带盖的垃圾桶,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清理并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后,由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院方1座3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天。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采用投加生石灰的方式进行消毒,滤液排入沉淀池,干泥外运处理(石灰消毒时外购,不在院内储存),污泥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另外,污泥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回到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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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郸城县鸿筑商砼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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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宁平镇徐桥行政村 |
郸城县鸿筑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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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并增加至16667.5m2,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改建1条24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现有1条120生产线搅拌主机拆除。并新建原料库生产车间5000m2。搅拌主机、配料机、皮带输送机、搅拌主站、水路系统、气路系统、水泥仓、粉煤灰仓等。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工艺流程:原料(石子、沙子、外加剂、水)、原料库、料仓、搅拌机、混凝土运输罐车。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起尘、投料、下料粉尘,运输起尘以及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卸料起尘、投料、下料粉尘,石料进料卸车出入时运输车辆全部进入库内,卸料、装车时采用自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相关标准。 上料、下料粉尘,配料机上料口半密闭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约为80%,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则上料工段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224t/a(除尘效率≥99.9%,风机风量≥5000m3/h),上料工段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56t/a。项目原料库房采取自动喷雾降尘措施,同时项目原料库房封闭,约95%粉尘在车间内沉降,5%无组织排放;经计算项目原料库房上料工段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028t/a(0.0012kg/h)。综上,原料库房上料、下料工段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344t/a,排放量为0.00034t/a,排放速率为0.00014kg/h,排放浓度为0.028mg/m3。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相关标准。 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2mg/m3、排放量为0.0102t/a,废气分别通过料仓顶部排放(仓顶的高度26m),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搅拌机设有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99.9%,搅拌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通过搅拌楼顶部无组织排放(仓顶高度为26m),粉尘排放量约为0.0024t/a;风机处理风量为2000m3/h,则排气筒处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为0.5mg/m3。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 原料库车间废气处理设备、搅拌机废气处理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检修设备,袋式除尘器处理设备恢复正常处理效率时方可生产运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改建后项目废水主要为罐车清洗废水、洗车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 洗车喷淋废水:改扩建后洗车喷淋用水量约为10m3/d(3000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改扩建后全厂运输车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8m3/d(2400m3/a),废水进入厂区洗车水沉淀池(防渗)。洗车废水沉淀池容积为20m3,洗车废水经沉淀,循环利用于洗车喷淋,不外排。改扩建后洗车沉淀池容积能够满足改建项目依托需要。 罐车清洗废水:改扩建后项目罐车用水量为4m3/d(1200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罐车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2m3/d(960m3/a),废水进入厂区罐车沉淀池(防渗)。洗车废水沉淀池容积为5m3,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循环利用于罐车清洗,不外排。搅拌主机清洗废水:改扩建后工程搅拌主机清洗用水约为1m3/d(300m3/a),废水产生系数取0.8,则项目搅拌主机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8m3/d(240m3/a),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泵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及场区绿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项目厂界,西、北场界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南场界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为沉淀物、除尘灰、生活垃圾,沉淀物。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