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1年6月30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3个项目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6-30 09:59: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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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630日我局受理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771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1

郸城县创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置废旧硅胶6500吨建设项目

周口市郸城县李楼砖寺北一公里

郸城县创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希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06.30-2021.07.06(5个工作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01报告-正文.pdf

关于郸城县源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

万只充气玩具建设项目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郸城县源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只充气玩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公示期为202171日-202175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郸城县源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只充气玩具建设项目

周口市郸城县郸城县宜路镇前陈行政村扶贫车间0805

郸城县源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33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检验车间500平方米,成品仓库4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230平方米。规模:年产180万只充气玩具)主要设备

裁切机、高频机、空压机、储气罐、叉车

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万元。工艺流程:外购原料、开料裁切、高频生产、检验、成品。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企业拟将高频机进行二次密闭,有机废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值:非甲烷总烃8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大于70%的要求。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517mg/m3项目厂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同时也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5m3)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频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昼间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废活性炭、废灯管等。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车间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2

周口佳菲塑胶有限公司年生产50万个游泳圈建设项目

周口市郸城县宜路镇于勉庄北

周口佳菲塑胶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2350m2,生产规模为年生产50万个游泳圈。总投资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设备:冲床、分割机、空压机、高频机。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加工和胶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加工和胶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按照环评要求,高频机上方设置6个集气罩,通过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人工上胶区域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效率90%),由风机(风量为3000m3/h)将胶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与加工工序废气一起抽至同一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净化装置(处理效率70%)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浓度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厨房油烟,评价建议:本项目食堂应安装一台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率为90%,风量为5000m3/h,运行时间为2h/d),经处理后预计油烟总排放量约为0.003kg/d、0.00009t/a,油烟排放浓度为0.3mg/m3,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 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排入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有冲床、空压机、分割机、风机和高频机等设备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东、南、西、南、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要求,项目昼间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危险固废废UV灯管废树脂胶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车间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3

郸城县鼎丰伞业有限公司年产雨伞386万把建设项目

周口市郸城县秋渠乡靳庄行政村尚庄

郸城县鼎丰伞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9244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284平方米,成品库204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建筑面积1221方米。规模:年产386万把雨伞)总投资1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工艺流程:成品伞工艺:面料、大裁、小裁合片、装伞珠、上骨缝伞、装配件、成品入库。纤维(FPR)生产工艺:原材料、模具加热、成品成型、裁切、成品。伞架组装生产工艺;原材料、冲床。机器链接、绑线、品检、包装入库、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加工和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加工和胶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按照环评要求,在拉挤机、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取80%),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值:非甲烷总烃8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大于70%的要求。厂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同时也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纤维车间和注塑车间成品成型用的冷却水,树脂挤出后,采用循环水冷却成型。项目循环冷却水池位于生产车间下方,项目对冷却水水质无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水量为0.5m3/d。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5m3)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有伞面机、拉挤机、注塑机等设备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项目昼间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4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包装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车间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