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郸城县远大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脂肪酸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5-07 03:38: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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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远大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脂肪酸建设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公示期为2021507日-2021510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郸城县远大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脂肪酸建设项目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 城东工业区

郸城县远大工贸有限公司

河南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已建空置仓库作为本次工程的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办公用房、原料库、成品库。项目新增6个原料储罐,占地面积220m2总投资1600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主要设备:蒸馏釜蒸馏塔冷凝器原料罐打料泵搪瓷罐成品储罐真空泵尾气处理设施等。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脂肪酸精馏分离冷凝分装成品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真空泵尾气、冷凝系统产生的不凝气、罐区有机废气、分装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项目真空泵尾气通过真空泵出口管道收集、冷凝系统不凝气通过冷凝系统排气口管道收集以及储罐呼吸阀设置收集管道收集,以上收集效率为100%;分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以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大允许排放量10kg/h)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80mg/m3,有组织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职工从现有职工30人内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则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蒸馏塔、打料泵、真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香田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①废原料包装桶;②废活性炭;③光氧催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④光氧催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废UV灯管(不含汞)。本项目UV灯管不含汞,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破损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光氧催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硫酸钠晶体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建设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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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