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亿丰肥业郸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5t/h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3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亿丰肥业郸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5t/h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河南亿丰肥业郸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台15t/h天然气锅炉为厂区生产提供蒸汽,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天然气锅炉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m3、10mg/m3、3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树脂再生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和树脂再生废水为清净下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气化器等设备噪声。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到降噪措施后,经预测计算,项目厂区东、南、北边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 dB(A))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本项目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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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郸城县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
郸城县县城区王子大道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双拥路以西、五里河大道以南 |
郸城县妇幼保健院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病房楼1栋,6F,建筑面积21852m2,位于院区北侧;医技综合楼1栋,3F/1D,总建筑面积44524.00m2,位于院区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1340.00m2(其中:急诊用房建筑面积1742.00m2,门诊用房建筑面积10452.00m2,医技科室用房建筑面积9146.00m2)、地下建筑面积23184.00m2(含人防128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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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要求项目废气设计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进行净化。污水处理站为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后通过风机抽引,通过生物滤床脱臭装置除臭,废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及厂界无组织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加强管理、污水处理池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食堂油烟要求建设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须通过专用烟道于职工食堂屋顶排放低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大型餐饮排放的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机械强制式排气将产生的废气由地面排气口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医务人员产生的废水、住院病人产生的废水、病床陪护人员产生的废水、门诊废水、化验废水、医疗器械洗消废水以及食堂废水。化验废水单独收集,本项目检验室检验内容主要为常规检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型检测、常规生化检查,检验采用先进的自动仪器,仅小部分检验项目使用化学试剂,因此其废液产生量较少,使用试剂以酸碱类有机试剂为主,不含汞、铬、隔、氰化物等物质,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化验废水、医疗废水经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6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医务人员、住院病人、病床陪护人员、门诊、化验、医疗器械洗消、食堂产生的废水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处理后满足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泵、空调外机以及其他配套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设备维护,同时加强门窗管理,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不会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厨余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医院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1 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干化后经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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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郸城县聚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橡胶粉生产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秋渠乡秋渠工业园区1号 |
郸城县聚鑫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唐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10550平方米。主要设备:密闭式破胶机、筛分机、传送机、磁选机、自动上料箱、切条机、切块机、切圈机、全自动细粉机。生产工艺:废旧轮胎为原材料,经切圈、切条、切块、破碎、筛分包装、成品等工序。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切块和切条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企业在破碎机、输送廊道及筛分机的上方安装顶吸式集气罩,将破碎机、筛分及转接部位产生的粉尘全部密闭,收集后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扩展50m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范围(见附图五),即东厂界外50m,南厂界外0m,西厂界外0m,北厂界外1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为保证周围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评价要求本项目建设实施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项目废水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只需定期补水,无需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户定期拉走用作农家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切条机、切块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尚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厂区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废口圈、钢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经管道送入包装机,作为胶粉成品直接外卖。破碎机,筛分机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储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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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郸城县同富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把伞骨、1000万个伞套和25万个包装箱建设项目 |
郸城县城关镇工业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20米 |
郸城县同富工贸有限公司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9600m2, 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伞骨车间、伞套和包装箱车间4880.64m2 主要设备:搅拌机、拉纤机、破口机、清洗机、烘干机、注塑机、破碎机、分切机等。工艺流程:原料、搅拌、进料槽、模具成型、破口、切割、品检、打捆、清洗、捆线、敲中棒、拉簧、品检、装箱、叠板。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①伞骨拉纤零件生产工序中搅拌和拉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②伞骨注塑零件生产工序中搅拌和注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③包装袋热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④包装箱生产中印刷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①项目拉纤工序废气,项目本工序1个搅拌机4个拉纤机共设置5个集气罩,经车间密闭和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烟气管道进入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②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该工序1个搅拌机烘干机、6个注塑机共设置7个集气罩,经车间密闭和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烟气管道进入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③热切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该工序1个热切机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连接至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029kg/h、0.0029kg/h和0.0002kg/h,排放浓度分别为0.97mg/m3、0.97mg/m3和0.2mg/m3 ,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5、表9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周界外浓度限值4.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 。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 的要求。④项目包装箱印刷工序项目该工序1个印刷机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连接至废气收集管道,废气收集管道和热切工序废气收集管道相通,收集后废气共用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装置处理后由同一根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1/1956-2020)表1标准要求,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中的纤维零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44m3/d、43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内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外排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郸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拉纤机、注塑机、坡口机、烘干机和组装过程使用的机器等。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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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郸城县伟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块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 |
郸城县巴集乡何老家村001号 |
郸城县伟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900平方米,租赁土地390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有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工艺流程:石子、沙子、水--混合搅拌--入模-震动成型-码垛-脱模-脱模-洒水养护-成品。主要设备:搅拌仓、成型机、码垛机等。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砂石料装卸、堆存粉尘;②水泥筒仓进料粉尘;③砂石料上料粉尘;④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⑤车辆运输扬尘;⑥皮带输送粉尘。 有组织废气:①水泥筒仓进料粉尘项目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颗粒物:10mg/m3的要求。砂石料上料粉尘、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按照环评要求:进料斗进口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上料时一侧打开,上料后关闭,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搅拌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以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颗粒物:10mg/m3的要求。无组织废气:①砂石料装卸、堆存时产生的粉尘,按照环评要求:原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装卸车在作业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原料库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②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b、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c、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③皮带输送粉尘,本项目物料与设备之间的输送均由带式输送机传送,因项目输送原料主要为石子、沙子,粉尘产生量较小,为进一步减少粉尘产生量,评价建议皮带机全封闭,皮带机底部设挡料板,顶部和外侧采用彩钢板封闭。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生活废水。项目在生产车间设置一座容积为5m3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 车辆冲洗装置附近建设1座容积为5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设置一座容积为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脱模机、码垛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到降噪措施后,项目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脱模剂桶厂区内设置一座10m2的一般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等收集暂存后,外售。沉淀池沉渣收集暂存后,使用密闭运输车辆转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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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锦鑫玻纤网格布业有限公司年生产200万平方玻璃纤维高性能网格布建设项目 |
周口市郸城县李楼乡砖寺北006号 |
河南锦鑫玻纤网格布业有限公司 |
江苏唐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李楼乡砖寺北006号,租赁项目租赁郸城县鑫旺陶瓷砖瓦厂场地,项目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4720平方米,利用“年生产200万平方玻璃纤维高性能网格布建设项目”的厂区办公楼和化粪池。工艺流程:原料-分选-裂解-冷凝-精馏-冷凝-产品。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裂解炉废气、锅炉废气、裂解和精馏过程产生的未凝尾气。裂解炉废气裂解釜天然气燃烧废气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3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裂解废气经冷凝处理后经UV光解和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裂解废气经冷凝处理后经UV光解和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界污染物贡献值最大值为东厂界的非甲烷总烃预测浓度0.01424mg/m3,厂界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限制。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扩展50m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范围(见附图五),即东厂界外45m,南厂界外50m,西厂界外0m,北厂界外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为保证周围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评价要求本项目建设实施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户定期拉走用作农家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区东、南、北边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手选渣、包装桶和包装袋分类暂存,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裂解残渣、精馏残液、精馏轻组分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应对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的入渗和地面漫流造成的影响,企业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要求”,做好贮存场所的“四防”,采用容器承装,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的地面及裙角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0cm/s,就可有效减免此类风险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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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南鑫旺伟业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年产100万米合成树脂瓦建设项目 |
郸城县城郊乡富强北路南段006 |
河南鑫旺伟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设有原材料区、生产区、成品区,主要设备:彩钢瓦机、复合瓦机、混料机、螺旋上料机、真空上料机、干燥料斗等。工艺流程:原料-压型-复合-卷边-切割-入库。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复合工序非甲烷总烃;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投料、混料、上料、切割工序粉尘。环评要求:本项目复合瓦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5000m3/h。 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54t/a,产生浓度为1.5mg/m3,产生速率为0.008kg/h,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5t/a,排放浓度为0.15mg/m3,排放速率为0.00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项目挤出机、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5000m3/h。 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3.105t/a,产生浓度为43.13mg/m3,产生速率为0.431kg/h,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11t/a,排放浓度为4.313mg/m3,排放速率为0.04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项目混料机、挤出机进料斗、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混料、上料、切割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 本项目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12.42t/a,产生浓度为172.5mg/m3,产生速率为1.725kg/h;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124t/a,排放浓度为1.725mg/m3,排放速率为0.017kg/h。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10m3)处理后,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5160mg/L,SS200mg/L、氨氮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彩钢瓦机、复合瓦机、混料机、挤出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等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清运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