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郸公[2012]12号
郸城县公安局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力消除涉枪涉爆隐患,严防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根据《2012年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组织开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
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乡镇:东风、白马、宜路、钱店等。
(二)重点部位、单位
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枪支弹药使用单位,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出租房屋、闲置封闭院落、废弃厂房、关停工厂闲置仓库和养殖场;可疑人员居住区及其周边的居民住宅、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等人员混杂场所。
(三)重点人员
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和烟花爆竹生产技术的无正当职业人员;涉嫌非法制贩枪支、爆炸物品人员;曾因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投毒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其他涉危人员。
(四)重点问题
枪支弹药检查整治重点: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存在使用民用枪支的单位;存在枪支使用和管理人员资格审查不严,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枪支弹药保管设施不达标,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单位。
管制刀具、弩、仿真枪检查整治重点:流商流贩、小商品市场非法销售弩、仿真枪;快递物流企业不落实查验制度违规寄递管制刀具、弩、仿真枪管制器具等。
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重点:从业单位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不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采取安防措施;不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不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违法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排查管控涉危从业单位。要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辖区内所有涉爆、涉枪、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严格督促涉危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持派出所辖区民警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治安大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危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要逐一与涉危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排查管控涉危重点人员。全面清查辖区内因涉爆涉枪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特别是掌握制枪、制爆技术和烟花爆竹生产技术的人员,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监控视线,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对所有涉枪涉爆重点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对辖区新增暂住人口逐一进行梳理,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对列管的涉枪涉爆等涉危重点人员,要落实派出所辖区民警管控责任,坚持每月通过村组干部、治安耳目或直接与涉危重点人员见面等方式,了解一次重点人员的现实情况。要加强与公安大情报信息平台的对接,强化与旅馆业治安管理、暂住人口登记、网吧上网人员等各类信息的碰撞比对,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及时掌控重点人员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真正实现动态管控、实时管控。
(三)全面清查涉爆涉枪等涉危可疑场所。采取“定领导、定民警、定任务、定责任、一包到底”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不间断地开展统一收缴行动,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烟花爆竹制品等危险物品的窝点及其周边的居民住宅、出租房屋、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和仓库、农村养殖场、物流企业等及其周围村庄、工厂、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反复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任何一个可疑人员、任何一个角落。治安大队每季度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收缴、排查整治统一行动。
(四)及时收缴流散社会的危险物品。要采取强制收缴与自觉上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集中清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及原材料、制造设备、工具,要及时进行收缴,并妥善处置。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群众主动上交私自、私藏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对重点收缴对象,逐一进行教育规劝,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告知枪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告知非法涉枪涉爆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告知主动上缴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教育配合开展收缴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严密公安机关没收、收缴、储存、运输、销毁等处置爆炸物品工作程序,细化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提醒参战民警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必要时要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严防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民警伤亡。
(五)严厉打击涉爆涉枪等涉危违法犯罪。要强力推行重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特情耳目,拓宽情报信息来源,广泛收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枪涉爆等涉危案件线索,要给予高度重视,逐一认真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和办案责任,坚决依法查处打击。要继续保持追逃力度,综合采取教育规劝、网上比对、阵地控制、技术侦控等手段,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力争将所有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坚持打击非法采矿和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相结合,从中发现非法制贩、私藏、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一追到底,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处理有关涉案人员。要采取机动设卡、重点盘查等措施,强化对矿区周边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严重地区运输车辆、人员的重点检查,争取抓获一批现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所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吴治国任组长,治安大队长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全面领导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13日 ,组织第一次全市集中清查收缴、排查整治统一行动,各所要迅速按照本方案要求,部署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制定具体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发动群众,广泛依靠群众,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继续增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危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争取广大群众对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理解和支持。在强化宣传典型案例、张贴通告、散发宣传材料等常规宣传形式的同时,要在街道广场、村头巷尾、社区楼院的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奖励举报通告,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找到举报电话。
(三)强化协作配合。要主动加强与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主动加强与检、法等部门协调,联发布通告,对限期内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和典型案例。要全力配合刑侦部门开展“灭枪”行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枪案件线索,要及时会同刑侦部门专案经营、专人盯办;要全力配合网监部门开展“净网”行动,对网监部门移交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要逐一落地核查;对管控工作发现的案件线索也要全力侦办追缴,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主动性、针对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重点地区,要强化区域协作配合,积极协商,共同组织开展区域性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打击制贩爆炸物品犯罪专项治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所要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将责任切实落实到个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日常检查管控、集中清查收缴工作中,对检查、管控、排查的每一个涉危从业单位、重点人员、每一个可疑场所都要做好检查、排查、管控工作记录。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对各所日常检查、排查、管控情况,治安大队要进行督导。要全面建立涉枪涉爆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引发重大持枪犯罪、爆炸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倒查追究有关民警及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全市第一次集中清查收缴统一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模板附后)请于4月12日前报治安大队。各所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
郸城县公安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XX派出所第XX次集中清查收缴统一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模板)
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X派出所组织开展了以整治XXXXXX为重点内容的第XX次清查收缴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 人,检查涉危从业单位 家,发现安全隐患 处;共收缴爆炸物品 公斤、雷管 枚、索类爆炸物品 米、黑火药 公斤、烟花爆竹 箱、枪支 支、子弹 发、管制刀具 把、仿真枪 支、剧毒化学品 公斤、易制爆化学品 公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措施)
一、………….
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