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10-06-10 09:02: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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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首先要根据所申报的职业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各技工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及就业训练中心等各类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应以学校或培训机构为单位,集体到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市区其它需参加鉴定的人员,应以所在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各(县)市需参加鉴定的人员可到所在县(市)劳动局培训科或鉴定站报名,由各县(市)汇总后报市劳动局鉴定中心。报名时应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劳动行政部门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安排到相应的鉴定站参加鉴定。各类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其它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每季度安排一次。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应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则》的要求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2.对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都合格的人员,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填写成绩单,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统一办理证书,加盖新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经市劳动局加盖“新乡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和在照片上加盖新乡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或原培训机构、原报名单位送交参加鉴定者本人。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