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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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核准登记
申报材料: 许可条件: 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受理部门: 工商管理局
服务电话: 0394-3196180、3196160、319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