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休、转学审批
来源: (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15-07-22 07:51: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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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条件:由监护人向所在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依次向转入县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申请,逐级申核
三、申请材料:书面申请
四、办事流程:转入学校——转入县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教育
五、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
七、办理部门:县教体局
八、办理地点: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九、联系电话:0394-8982991

责任编辑:(郸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