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电办〔2024〕 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县电子商务协会、电商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助推农业强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范围、标准及时限
(一)补助对象
经营主体网络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体户,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必须是2024年5月1日之前在我县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经营主体需在淘宝、天猫、抖音、京东、快手、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注册有店铺且销售郸城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具体以附表2规定为准)。
3.发货人与申报经营主体必须是同一主体(运单与营业执照关键字段相同)。
(二)补助范围
2024年内,通过电商平台将郸城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往区域以外的经营主体,发货地必须在郸城域内(以下简称“农产品上行”)。
(三)补助标准
对2024年5月1日以来,每月网络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含5万),同时快递物流单量达到1000单以上(含1000单)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助金额0.3元/单;单个经营主体全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和个人所提供资料及佐证的真实性进行评审、数据比对,评审费用由参与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按照资金比例支付,商务部门负责监督。
(四)补助时限
实行先报先得的原则,2024年5月1日起,以快递单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农产品上行”经营主体根据实际上行网货销售情况,当月初提交申报材料至行政服务大厅商务局窗口。
(二)审核。县商务局审核汇总“农产品上行”快件申报资料,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复核,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 。
(三)资金拨付。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兑付补贴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1)和规定的目录次序,用A4纸打印成册,加盖骑缝章。材料为复印件的,资金申请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次序
1.《2024年度农村寄递物流上行快件补助申请表》(附件4)。
2.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账号、个体户提供个人银行账号,基本信息,网上店铺首页截图和企业信息页截图。
3.各农产品上行经营主体后台导出的快递发货数据Excel表,其中包括: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及交易时间、交易支付订单号、快递单号、交易金额等信息,同时,提供在郸城辖区内的进货证明,法人签字并盖章。
4.快递企业发货对账单截图并加盖本地快递公司公章。
5.企业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以上内容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上报) 。
四、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农村寄递物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电商企业的摸底、培育优选、政策宣传及项目申报工作。
(二)商务部门负责制定享受补助的“农产品上行”目录;负责辖区内申报企业资质、补助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申报企业的动态调整,做好补助申报材料结果审核,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
(三)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金安全运行,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注重统筹协调,组成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起步顺利、稳步推进。
(二)严格申报流程
申请补助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按时、准确提交。
(三)加强履职监管
各单位要履行好审核、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工作时限,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四)强化责任追究
申请补助的经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交易单数量、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取消申请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五)加强档案管理。建立专项档案,将申请补助的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docx
郸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