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8-08 16:24:1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为做好我2024年粮改饲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及《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确保生产的饲草料用得掉、销得出、效益好,促进种养结合,提高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2024郸城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0.8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郸城县全域实施。

(二)补助对象。2024收贮全株青贮玉米、苜蓿、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实施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郸城县域内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要求有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环评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专业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要求有营业执照。

)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2024年上级下拨郸城县粮改饲项目资金7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可使用上年度结余资金,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成立粮改饲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数据核查和项目验收负责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徐汝敏任组长,张家美任副组长,赵喜荣、顾晓丽、周悦斌、谭利华、各乡镇畜牧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股,主要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他科室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确保粮改饲任务圆满完成

)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方式和标准、实施要求、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根据目标任务,自主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三)组织订单生产实施方案下发后,由各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于2024年9月1日前申请报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到申请实施该项目的各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确定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和质量标准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质量等,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完善设施设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和扶持政策,激发种养业从业者参与粮改饲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促进种养一体化发展,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张家美任组长,赵喜荣、周悦斌、谭利华及各乡镇畜牧站站长为成员,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工作要求,强化饲草生产技术指导讲解培训《养殖场青贮饲料生产技术导则》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饲草储备充足、均衡供应。

)规范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纪检组等成立核查验收组,全株青贮收贮工作结束后(2024年11月30日前),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收贮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贴标准。对实际测量数量少于目标任务的,依实际测量数据按标准进行补贴,剩余补贴数额优先按比例补贴给超额完成任务的实施单位。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及时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

)加强信息调度。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全面调度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信息,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上报

)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结束后,要结合《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农牧发〔2017〕8号)要求,重点围绕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饲草收储、项目验收、资金支出、培训宣传、产出效益等,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郸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d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