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示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8-07 09:29: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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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县政府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郸城县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郸政〔2017〕29号)

二、《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郸政〔2020〕3号)(该文件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程序进行废止)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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