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4年第6号
郸城县丁村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郸城县丁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丁村乡政府)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丁村乡政府基本情况
丁村乡政府是隶属于县委、县政府管理的地方一级政府,内设机构11个,其中行政机构7个,事业机构4个。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县财政预算拨付。截至2023年12月末,在职干部职工67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事业人员40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1774.45万元。2023年度支出总额为1601.72万元。2023年度收支结余172.7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丁村乡政府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的政策法规,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支出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也存在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丁村乡政府2023年度在业务活动费用中无事由列支被子费用2万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丁村乡政府2023年度在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购置办公设备费用6.1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工程项目未按设计施工。2022年丁村乡政府实施郸城县丁村乡专职消防救援队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通讯室设计为防静电活动地板,实际铺设为陶瓷地板。涉及面积13.72平方米,金额0.6万元。
(四)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审计发现,截至2023年12月底,丁村乡政府未制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审计发现,2023年丁村乡政府在职干部67人,经与工商注册信息比对,有2名公职人员有工商股东登记信息。
2.超最长租赁期限签订合同。丁村乡薛庄行政村分别于2018年5月2日、2019年1月6日与两名村民签订水塘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18年5月2日至2047年5月1日、2019年1月1日至2048年1月1日,合同期限29年,属于超长期合同。
3.村集体经济收入未入账,涉及金额0.5万元。丁村乡张白行政村于2019年3月22日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年租金300元,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土地租金6000元,其中5000元未入村集体经济账,直接用于张白行政村村室建设,剩余1000元于2023年6月入村集体经济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郸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未注明用途和明细清单的支出不予报销;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调整相关科目,将增加的固定资产补计入账;对工程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按照实际建设内容,据实支付工程款;对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尽快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控;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加强在职职工的管理,单位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并督促上述人员及时注销相关企业营业登记信息;对超最长租赁期限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督促薛庄行政村与承租人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约定租赁期限,签订合同;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未入账的问题,要求丁村乡政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每笔集体收入能够及时、准确地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郸城县审计局提出了丁村乡政府应严格执行会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合法;加强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等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丁村乡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丁村乡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