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4年第2号
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郸城县审计局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9月9日,对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政府办基本情况
县政府办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股、信息股、值班室等15个股室。截至2023年12月末在职干部职工49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一)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1317.42万元。2023年度预算支出1317.42万元。2023年度收支结余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县政府办2023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和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政府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的会计法规,但还存在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县政府办在2023年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会议费0.67万元,未附会议通知及签到表。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县政府办在2023年度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县、乡政务值班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费用293.0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三)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核算。截至2023年12月底,县政府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13万元,长期挂账三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郸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办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不合规票据不予报销;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将增加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对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核算的问题,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核算,不得长期挂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政府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政府办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