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河道堤防及中型水闸管理,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23〕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郸城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开展了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11座水闸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以上河道堤防和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郸城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