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登记表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2-30 09:17: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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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号

案卷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郸城管综合立字 〔2024〕 第 001 号

郸城县勇辉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

《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每株两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2024.5.8

2

郸城管综合立字 〔2024〕 第 002 号

郸城县双楼乡惠民燃气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操作,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例

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2024.5.20

3

郸城管综合立字 〔2024〕 第 003 号

王成军涉嫌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违反《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标准:处5000 元以下罚款。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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