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登记表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2-20 18:06: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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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号

案卷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罚字〔20241

郸城县华童图书馆(孙晓婷)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1、没收出版物120本;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玖拾肆元整(1194元);

3、罚款叁仟圆整(3000元)。

2024-01-23

2

)文罚字〔20242

郸城县书海冲浪书店(付俊杰)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1、警告:

2、罚款贰仟圆整(2000元)。

2024-01-29

3

)文罚字〔20243

潘欣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1、没收出版物220本;

2、罚款叁仟圆整(3000元)。

2024-03-29

4

)文罚字〔20244

郸城县万森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肆佰陆拾元整(2460元);

2、责令关闭。

 

2024-04-33

5

(郸)文综罚字〔2024〕F-000005号

郸城县唯秀主体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柒拾元整(270.00);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2024-06-14

6

(郸)文综罚字〔2024〕F-000006号

郸城县佰乐汇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1.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捌拾元整(480)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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