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办理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催办、反馈。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值班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研究制定地方金融业发展政策,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承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落实全县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秘书股、机要室、政策法规股、信息股、值班室、督查办、目标办、政务公开办、行政复议应诉股、人事股、行政股、信访室、金融综合股、金融稳定股。
负责人:王 飞
办公电话:0394-321088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新华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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