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指导、部署全县公安保卫工作。为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领导全县基层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工作、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四)组织侦破、处置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和骚乱。
(五)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政治稳定案件的侦破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要害部位、重点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社区、治保组织、群防群治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案件。
(八)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和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工作。
(十)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和后勤服务。
(十一)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督察工作;对管辖民警进行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负责全县范围内打击各类食品药品以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警令指挥室、政办室、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控申大队、装备行财室、法制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政保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警防暴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三、派出机构
南关派出所、北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吴台派出所、虎岗派出所、汲水派出所、张完派出所、南丰派出所、白马派出所、丁村派出所、宁平派出所、双楼派出所、秋渠派出所、石槽派出所、宜路派出所、东风派出所、钱店派出所、巴集派出所、汲冢派出所、李楼派出所、胡集派出所。
负责人:王之栋
联系电话:0394-318711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郸城县交通路与王子路交叉口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