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郸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2026-01-30 15:26:5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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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贵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优抚和褒扬股、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就业创业股

单位负责人:赵强

办公电话:0394-3229168

办公地址:郸淮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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