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郸城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待《目录》经县政府批准、县委审定同意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2024年《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满两年,省政府决定对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调研组督导检查郸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详细了解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专家智库管理、实施后评估等情况,对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郸城县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不断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工作取得了扎实有力的成效。6月4日—5日,省政府在周口市开展全省政府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解读,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实务进行培训和交流。旨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24〕8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决策事项目录。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了《目录》,明确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郸政办明电〔2024〕2号)分别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开征集需要县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收到申报事项23件,涉及县直单位8个。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定义范围,从不同维度、不同视角对申报事项进行了专题研讨、认真筛选。推荐出4件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容要求的事项,形成了《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4家单位。内容共4项,分别为:郸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郸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郸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河南省乳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建方案。其中第1项郸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为2023年未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今年继续实施;第2—4项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目录》经县政府批准、县委审定同意后,县政府将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积极跟进决策执行,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