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钱诚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自成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关涛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俊峰、朱自军、张大勇、刘 平、李学平、刘永新、李 剑、王 琛、李晓峰、马云飞、李 哲、刘新春、肖项明、朱峥峰、贾 魏、李 峰、李 莉、朱广森、于振亚、孙中敏、贾新波、孙光复、陈自健、靳登高、于志文、冯保卫、魏成亮、张海水、张培涛、朱学璞、刘志鹏、张新亮、潘忠诚、刘 进、张志涛、任瑞峰、张 坤、孔 钟、尤冬云、刘 尉、张敬宇、陈 凯、侯成涛、杨智义、李 立、张永芳、卢 巍、豆海中等48人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