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周政办〔2022〕71号
来源: 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0-18 09:19: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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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关键作用,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高效有序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一)主要职责。统筹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沟通衔接和工作调度,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扩大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组织架构。

  人:马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任  哲(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市投资集团、市城投集团、周口海关、周口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办、漯阜铁路公司、周口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协调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促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上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成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专班

(一)专班职责。协调推进机制下设铁路机场、公路、水运、能源、水利、市政、新基建、用地保障8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协调推进机制议定事项,按职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协调难度大、推进落实困难的问题,及时提交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工作专班的任务落实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共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同时安排一名科级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专班。

1.铁路机场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路局、周口海关、漯阜铁路公司、周口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公路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城投集团、周口供电公司、漯阜铁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水运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港航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路局、周口海关、周口供电公司、漯阜铁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能源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水利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市政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新型基础设施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周口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8.用地保障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月调度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协调推进会议,依托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制度,在调度重大项目建设时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调度,或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调度,听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台账周报制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台账周报,各工作专班建立本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台账,细化项目清单,逐个项目列出基本情况、完成投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举措、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负责每周调度,台账报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对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及时预警,督促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通过省级基础设施项目网上调度平台,动态更新各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随时掌握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三)要素保障制度。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或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加强服务管理,强化资金、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四)核查通报制度。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22〕13号)要求,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每季度通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加快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力。

附件:1.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2.铁路机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公路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4.水运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5.能源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6.水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7.市政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8.新型基础设施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9.用地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名单

  人:马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任  哲(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刘成华(市委网信办主任)

  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王富生(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刚(市科技局局长)

张颖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志刚(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之梦(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继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邵宏伟(市水利局局长)

刘宏伟(市商务局局长)

刘国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胡国胜(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牛正田(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张保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王程清(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孙广建(市公路局局长)

郝四春(市投资集团董事长)

刘长岭(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武培元(周口海关关长)

  龙(周口供电公司总经理)

  巍(市通信管理办主任)

李顺峰(漯阜铁路公司总经理)

  炜(川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齐长军(淮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娟(项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邓昌锋(太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宋一兵(郸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锐(沈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海中(商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韩秀娟(西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任松奎(扶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炜(鹿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杰(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广贤(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委委员)

附件2

铁路机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罗  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员:朱首敬(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刘红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总督察)

  宁(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纪建波(周口海关副关长)

张红宾(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华(周口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淮清(周口市铁路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朝霞(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齐长军(淮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伟(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徐启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宋一兵(郸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锐(沈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锋(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韩秀娟(西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梁战伟(扶沟县政府副县长)

  杰(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杰(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素芹(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纪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附件3

公路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员:罗  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樊兴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德志(市城投集团董事)

张晓东(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红宾(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张朝霞(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段祥灵(淮阳区政府副区长)

  伟(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徐启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孙怀远(郸城县政府副县长)

  锐(沈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锋(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权(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徐彩云(扶沟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杰(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愚(周口经济开发区四级调研员)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素芹(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纪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附件4

水运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员:邓德才(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樊兴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纪建波(周口海关副关长)

张晓东(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红宾(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张朝霞(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段祥灵(淮阳区政府副区长)

  伟(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徐启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张仁杰(郸城县政府副县长)

  锐(沈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锋(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权(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徐彩云(扶沟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杰(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愚(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广贤(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委委员)

附件5

能源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卫素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员:张卫东(市能源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牛卫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刘红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总督察)

  宁(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姜公岩(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张晓东(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炜(川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齐长军(淮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娟(项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邓昌锋(太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宋一兵(郸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锐(沈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海中(商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韩秀娟(西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任松奎(扶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炜(鹿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杰(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翔(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附件6

水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员:邓德才(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孔雪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宁(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峰(市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凯(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王振华(淮阳区政府副区长)

刘锦涛(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张仁杰(郸城县政府党组成员)

  辉(沈丘县政府党组成员)

  申(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张永祥(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周德志(扶沟县政府副县长)

  伟(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鹏(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学庆(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附件7

市政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王永伟(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员:邓德才(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樊兴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穆会涛(市投资集团监事会主席)

潘国华(市城投集团总经理)

张晓东(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朝霞(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张丽娜(淮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红卫(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张大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征(郸城县政府副县长)

张军启(沈丘县政府副县长)

  锋(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超(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伟(扶沟县政府副县长)

顾永庆(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鹏(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翔(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附件8

新型基础设施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安  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

  员:樊哲嘉(市委网信办三级调研员)

  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素萍(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朝华(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尹殿超(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樊兴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宁(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生(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曹锐锋(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付登霄(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周剑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晓东(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赵小强(市通信管理办常务副主任)

  炜(川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齐长军(淮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红卫(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张大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张福丽(郸城县政府副县长)

  燕(沈丘县政府副县长)

  宾(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权(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任松奎(扶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炜(鹿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杰(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广贤(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委委员)

附件9

用地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孔雪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员:杜继民(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永伟(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赵玉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全立(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于海涛(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刘万共(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朝霞(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张丽娜(淮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娟(项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大华(太康县政府副县长)

宋一兵(郸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军启(沈丘县政府副县长)

  锋(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超(西华县政府副县长)

  伟(扶沟县政府副县长)

顾永庆(鹿邑县政府副县长)

  鹏(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翔(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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