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人生大事,一夫一妻是正常状态的婚姻形式。在我国古代豫东民间中原一带甚至全国曾流传着一些非正常的婚姻形式,有些有悖于法律政策被社会淘汰,但仍有一些婚俗还在一些落后地区贫困家庭特殊人群中流行。
指腹婚 又叫“爱好结亲”,就是在孩子尚未出生前定婚,是典型的封建包办婚姻。大多是两家关系非常密切,为了永远“好”下去,进一步体现出“好”来,在孩子未出生前约定儿女亲事。若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要是两个男孩结为兄弟,两个女孩结为姊妹。
娃娃婚 也叫娃娃媒,是典型的封建包办婚姻。似乎没有指腹婚残酷,起码可以知道双方的长相是否残疾或弱智。这样的婚姻一般两家关系较好,家境悬殊不大或男方较为富裕,媒人从中说合结下的儿女亲家。定婚后一般甚至年节都不来往,到了结婚的年龄,托媒人相商后举行婚礼。这种婚姻给子女带来不便惹出不少麻烦,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遭到子女的坚决反对,无法流传而被淘汰。
春童配 是最残酷的婚姻形式,一般都是女比男大的多,大几岁甚至十几岁,是少女配幼男的婚姻。主要原因是男方缺少劳动力,早娶媳妇来操持家务。解放前后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因为媳妇与丈夫年龄悬殊过大,与公公的年龄相对悬殊较小,容易出现乱伦的丑事,随着《婚姻法》的颁布而绝迹。
童养媳 也是一种典型的封建婚姻形式。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到男方去,成年后“圆房”即结婚。绝大多数是因为女方家十分困难无力抚养,或因歉年为了减轻负担才送到男家。这样给女孩的身心带来极大的痛苦,忍饥受饿挨打受气是常事,虐待至死司空见惯。即令拜了天地,没嫁妆不待客无声无息并不风光,夫妻没感情,孤独凄苦没人可怜凑合过完一生。
兄妹婚 民间称为“爹公娘婆”,主要是在同父异母的家庭,是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兄妹”或“姐弟”之间组合的婚姻,一方是女方再婚时带去的子女,所谓的“带肚”,虽都喊爹娘系两种血缘家族的孩子,因家庭无经济能力为孩子操办婚事,或者双方相爱感情甚笃而成的“兄妹婚”或“姐弟婚”,与父母便成了“爹公娘婆” 的关系。
换亲 因两家生活都十分困难,或因男孩自然条件差生理有缺陷,无法履行正常的婚姻形式,通过媒人撮合互换女儿做儿媳,民间称为“换亲”,因为是“换”,根本达不到双方满意,不是年龄悬殊大就是长相人品不如人意,谈不上有感情,这是牺牲女儿幸福为代价的婚姻,家庭关系很难融洽,逃婚,死不愿嫁的事经常发生。此俗在“文革”时期,地富出身的子女难以成婚被逼换亲。
转亲 是换亲的继续与发展,更大范围的换亲,有三转亲、四转亲,甚至有五转六转的,“转”的范围越大越能体现出媒人的本领。换亲的名声与影响一般家庭难以接受,而转亲不是直接换,称呼也不会混乱与难堪,形式上接近正常婚姻因此容易接受,但也有弊端,没有恋爱过程和感情基础,没正常的婚姻条件,一人逃跑众人悔婚,甚至孩子好几岁了,也会闹的各奔东西。
(未完待续) (王家备)